4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对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经评审,拟通过中小学教师399名。
附名单



















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需满足多条评价条件,如高中正高级教师需满足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担任高中毕业班把关教师3年以上等条件。
广东省教育厅指出,各单位需登录省教育厅网站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1)的格式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时间为4月13日至18日,各地各单位应于4月18日前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省属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针对个人情况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电子扫描版需于2025年4月30日前以地市(或省直属单位)为单位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公示期间,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市民可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8372 。
附件1:公示文稿(样式)
附件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南方+记者 陈理
【作者】 陈理
广东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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