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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擅自变造机动车号牌,被罚5千元、记12分 交警提醒:变造号牌有“三大害”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16:59:00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明”,具有合法性、唯一性。可有个别人为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竟费尽心思地在号牌上“动手脚”。

4月15日5时许,枣阳交警大队在开展日常视频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白色重型非载货作业车车辆号牌异常,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嫌疑。

交警大队迅速研判分析车辆行驶路线,并安排警力在车辆行经路段设卡拦截,最终在太平镇胡庄村路段查获悬挂“鄂FSN3**”的车辆。驾驶员尹某当场拆除号牌磁吸贴“S”“3”,露出车辆原本号牌“鄂FFN0**”。

据尹某交代,为逃避电子眼对闯红灯、禁限行等违法行为的抓拍,他网购了号牌磁吸贴用于遮挡原车牌。起初,他在每次使用后会迅速取下。但随着使用次数增多,他不仅将套牌车辆开上道路,甚至驾驶套牌车往返其他地区。

最终,驾驶人尹某因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到底会带来什么危害呢?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危害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其一,严重影响路面交通秩序;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有些驾驶员为逃避交管部门查处,通过伪造、变造、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手段,逃避打击躲避监控,造成交通违法高发,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其二,隐藏刑事犯罪;危及公共安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行为背后往往容易隐藏着治安、刑事类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挑战法律底线,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三,由于其车辆往往套用的是合法车辆的牌照,会给合法车辆的所有人带来诸多麻烦。

正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相对于其他“涉牌”违法,主观故意性更为明显,受到的处罚也会更加严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黄金晶 | 通讯员:梁政 枣公宣

编辑:李潇凝 | 校对:李兴会

责编:徐勇 | 审核: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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